奥门威奥门威斯人网站注册平台
返回中聯動态
SGLA LAW FIRM
觀點 | 2021中國保險業務:在挑戰中蓬勃發展
周波、沈榮華 | 2022-05-14

該文章首次發表在錢伯斯2022大中華指南中。中英文版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引言

2021年新冠疫情和其他災難性事件接踵而至,并帶來了持續的影響和機遇。因此,順理成章地,在維持中國經濟蓬勃發展和維護投保人利益方面,保險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過去一年,在中國發生的諸多天災人禍,以及重大法律修改等社會層面的諸多有影響力的事均與保險息息相關,而以下事件所蘊藏的相關細節尤為值得關注。

新冠病毒對保險市場的持續影響


新冠疫情首輪爆發并席卷世界迄今已逾兩載光陰,而其對中等規模和小規模企業(以下簡稱“中小企業”)的影響仍然不可避免。全球範圍内的中小企業投保人及其承保人仍持續關注着疫情所緻的業務停擺及其對應的損失問題。與此相關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就中小企業因該等營業中斷事件所遭受的損失,在适用各方當事人于新冠疫情發生之前所約定的保單措辭時,能否觸發保險責任。與此相關的政策導向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推動财産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其目的在于廣泛鼓勵推廣營業中斷保險,并促進綜合複工保險。


河南洪災

——建立巨災風險補償機制殊為必要


2021年7月 17日至31日,中國中部省份河南發生了持續超過兩周的大降雨,并導緻了毀滅性的罕見洪災。數十萬輛汽車和諸多其它财産在暴雨中嚴重受損或遺失、大片農田被洪水淹沒,由此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相關的中國保險公司反應迅速,完成了相應的理賠工作,其中大部分索賠涉及人身傷害險、車險和農業險。盡管在此類極端天氣事件發生之後,賠付和理賠的比例很高,但此次史無前例的洪災讓銀保監會意識到,有必要出台指導意見來鼓勵保險公司擴大産品範圍、提高自然災害保險作為國家必需的應急響應的公衆認知、建立多層級的巨災風險補償機制。


以發展以人為本、環境友好型

保險産品為重心的改革 


2021年,中國保險業市場也見證了各類以人為本的産品的蓬勃發展和随之而來的監管力度的增強。同時,作為對碳中和和排放達峰目标的呼應,環境友好型保險産品也得到了大力發展。舉些例子:商業醫療保險在全年十二個月中均實現了穩步增長;新能源車險的保單覆蓋範圍擴大到了汽車的行駛、停車、充電、操作等各方面,設備風險也被以創新和富有智慧的方式納入了新能源車險;因應科技發展的現狀,一些不受監管的在線人壽保險産品,例如大病保險、年金保險等,被多家保險公司從其業務範圍中移除或下線。


降低外資企業進入中國

保險市場的門檻


2021年中國保險市場始終秉承包容開放的态度運行。銀保監會當年3月發布《銀保監會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後,外資保險公司的持股比例(或外資保險集團可作為外資保險公司股東的持股比例)由25%大幅提升至100%。從放寬門檻條件以吸引外資進入中國保險市場的目的出發,并着眼于維護穩定健康的市場環境,《條例》的相關條款細化了必要的監管規定,包括與外資保險公司設立要求及報送信息相關的規定等。


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對保險法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而最新版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在2015年4月24日既已生效。将《民法典》第11條規定的原則适用于保險法之語境可知,一方面,《民法典》與《保險法》發生沖突時,應适用《保險法》中與保險關系相關的特别規定;另一方面,如果保險涉及存在歧義的條款并導緻被保險人或保險人的權利義務不明,則可參照民法典的一般原則處理。總體上,就相關規定而言,民法典與保險法在闡釋多個保險問題維度上基本保持了一緻性,涉及合同變更、減損、合同受益人權利等方面。


  總結  


總體而言,2021年挑戰和機遇并存的中國保險市場反映了多重因素的綜合作用,既有空前的自然災害、新冠疫情的持續影響,也有向包容性和多元化邁步的市場演變和各種保險産品的蓬勃發展。作為監管機構,銀保監會也通過發布協調自洽的指導意見和法規來應對天災人禍所造成的重大損失以及維護市場的健康與活力。展望未來,我們期待中國的保險業能夠抓住更大的商業成功,建立起更為有序和成熟的保險機制。



圖片

周波  律師

奥门威奥门威斯人网站注册平台

全國執委會主任



郵箱:paul.zhou@sgla.com

執業領域:保險法、銀行與金融、公司商事、仲裁。

周波律師在保險、金融、公司商事等領域擁有20多年處理複雜糾紛的豐富經驗和技巧。周律師擅長處理複雜的保險糾紛,為多家國内、外知名保險公司提供産品設計、合規性審查、保險資金運用、再保險及保險公司增資等項目相關法律服務,連續11年成為錢伯斯大中華區保險業務上榜律師;在銀行金融領域,周律師為多家銀行及金融機構提供合規審查、融資擔保、不良資産處置、資産管理、債務重組、金融業務創新等相關法律服務;在公司商事領域,為20餘家大中型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熟谙項目框架性搭建和方案設計;作為中國貿仲、上海貿仲、上海仲裁委、南京仲裁委等仲裁機構仲裁員,審理裁決過數百起商事糾紛案件。

圖片


沈榮華  律師

奥门威奥门威斯人网站注册平台

上海辦公室 高級合夥人



郵箱:leslie.shen@sgla.com

執業領域:航運物流、保險法、涉外商事與一帶一路法律服務。

沈榮華律師為錢伯斯大中華區保險業務上榜律師,在保險法、争議解決、融資租賃、企業重組破産以及海關法等領域擁有十餘年豐富經驗,處理過多起國内外均有重大影響的、跨越中、美、英、百慕大等多法域的大型案件,部分案件涉案金額高達數拾億美元。沈律師緻力于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務,善于通過快速溝通并高效整合不同法域律師的意見,為多家大型央企和世界五百強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中聯新聞
上一篇 下一篇
Baidu
sogou